东南网5月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萧镇平 通讯员 刘巧玲) 近日,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印发《关于推行“窗口无否决权”服务的通知》,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全面推行“窗口无否决权”服务新机制。市民到行政服务中心办事遇到问题,窗口工作人员不能以“不能办”“不清楚”答复,而是要告诉办事群众“该怎么办”,给予明确指引。
据了解,“窗口无否决权”服务机制,是指入驻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及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出的需求、诉求,特别是涉及非标准化的申请,不能简单直接地说“不行”。工作人员必须给申请人以合理解释和引导,若行使否决权则必须得到批准。该机制旨在解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过程中“不收件”“随意退件”和“中梗阻”等问题,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其中,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情况,要亮出“指路牌”。工作人员不能简单说“我不知道、不清楚”,应予以解释说明,并负责给申请人指路,告知办理的方法和路径。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要打出“明白纸”。工作人员不能简单拒绝受理,应向申请人讲清楚补充内容和改进方法,如主动提供办事指南、告知单、申请样表、合格标准,告知该事项的申请要素,积极采取容缺后补、提前服务、现场指导等主动性服务措施,切实解决申请人往返跑的问题。对法律法规不明确的,要给出“答复卡”。对属于模糊地带和空白领域的问题,应建立快速便捷的沟通请示机制,在提请相关单位研究确认后,及时答复申请人,并报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备案。
为推行落实“窗口无否决权”服务机制,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同时还制订了推进机制,设置综合性咨询服务台,落实专人专岗,为申请人提供办理事项及流程、申请材料填报等方面的指导,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不断提升办事窗口的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