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一场省政府新闻发布会再次聚焦安全生产。2020年,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6.5%和13.6%,其中较大事故15起,重大事故2起,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2020年,福建深入开展全省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衔接国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开展“1+2+10”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已整治安全隐患997734项,其中重大隐患575项,责令限期整改单位130143家、停产停业整改2181家、取缔关闭830家。
紧盯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严细实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出台了福建省《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了《福建省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开展了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全省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危化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和三轮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全省应急管理部门共检查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企业11492家次,督促整治了16653项隐患。全面排查全省897万栋房屋,共处置重大安全隐患房屋6.4万栋;监督检查煤矿企业900矿次、停产停建并公示退出煤矿8家,非煤矿山全覆盖检查共整治了5020项隐患,尾矿库实现风险隐患排查、包保责任清单公告、管控治理措施、应急预案完善四个100%全覆盖,海上安全整治共查获违法船舶290艘、查获涉渔“三无”船舶305艘、整治2240项渔船隐患。
2020年省级财政资金投保9千多万元,提高因灾倒损农房理赔标准,最高理赔标准由1万元提高至2.5万元。全省建成71个救灾物资储备库、18970个自然灾害避灾点、1231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储备冲锋舟、救生衣等20余种抢险物资总价值1.18亿元。
省消防救援总队、森林消防总队分灾种制定灾害事故预案,分类打造地震、水域、山岳等专业救援队59支,常态保持800人跨省区森林消防机动增援力量,组织2支驻防分队分别进驻厦门市、莆田市。全省现有社会应急救援队伍56支2722人、省市县级地震紧急救援队112支,可实施城市、高空、山地、水上救援和医疗救助等应急救援工作。
福建省应急厅党委书记、副厅长郑李亭表示,2021年福建将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安全需要为根本目的,扎实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放在首位。按照省委“三四八”贯彻落实机制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属地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部门安全监管“三个必须”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担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要使命。
(三)健全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依法管理,坚持精准治理,制修订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方面的地方法规、标准规范,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创新方式方法,运用好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加强应急预案管理,着力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把严的总基调放在执法、问责的第一位,着眼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强化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深严细实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
(五)提升安全基础保障和灾害防御能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和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着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认真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深入开展应急科普宣教,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记者 冯川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