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12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张辉) 日前举行的第二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与农产品经销企业产销对接活动上,农业农村部公布第二批211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名单。我省安溪县、平和县、仙游县、泰宁县、武夷山市、上杭县、宁德市蕉城区、厦门市同安区等8县(市、区)荣获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
我国于2014年启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创建活动,我省尤溪县、云霄县、福清市、福鼎市于2016年入选第一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业农村部于2016年组织开展第二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创建活动,旨在打造标准化生产的样板区、全程监管的样板区、监管体系建设的样板区和社会共治的样板区。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区)创建活动启动以来,我省创建试点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有效落实,生产主体质量安全意识和标准化生产技术显著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不断增强,优质安全农产品供给有效增加,有力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保持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对我省主要农产品监测总体合格率均高于98%,位居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