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1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记者从福建代表团了解到,截至12日12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的代表共向大会提交15件议案、194件建议。
总体来看,我省代表团代表的议案和建议质量较高。代表议案内容主要涉及法律制定和修改,有关制定法律的3件,包括制定社会信用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议案;有关修改法律的12件,包括修改《民事诉讼法》《商标法》《继承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铁路法》等议案。代表建议内容主要涉及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推动两岸融合发展、进一步加快中央苏区和老区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民营企业发展等方面内容。
今年我省代表议案、建议的主要特点是:一是围绕中心选题好。代表们紧紧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三大攻坚战、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等目标,围绕中心,站位大局,通过提出议案、建议的形式,积极建言献策。二是深入调研民意实。绝大部分的议案、建议是代表通过调研、视察、联系人民群众等方式,在深入了解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具有坚实的民意基础。三是关注民生质量高。代表们积极反映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情况、有分析,提出了很多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具体意见以及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措施等,代表议案、建议的质量进一步提高。
据了解,大会秘书处收到代表议案后,将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关于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报请审议。根据《代表法》规定,代表提出的建议将交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办理,并在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答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