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2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张哲昊)21日,平潭召开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部署会,标志着平潭创建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号角正式吹响。
过去三年,平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发展态势良好,被确定为新一届(2018—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如何拿下全国文明城市这块“金字招牌”,是平潭今后三年的工作方向。
日前,平潭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创建第六届(2018—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行动计划》《关于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建设长效常态创建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迅速掀起攻坚热潮。
《行动计划》提出,将创城工作纳入“大干120天 打好七大攻坚战”实施方案,并把创城工作概括为“一个全面推进、四个着力提升、建设‘三个城市’”。一个全面推进,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方面全面推进。四个着力提升,即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着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着力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着力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建设三个城市,即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城市。
《意见》明确,平潭将建立健全目标责任细化机制,各单位、乡镇要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实行“分片包干分段负责”制度,把责任细化分解到岗到人;建立健全常态测评机制,每年至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开展一次测评工作;建立健全专项整治机制,针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旅游景区等城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发动群众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机制,推动城市长效管理、市民行为规范、革除陈规陋习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法规的制定,实现城市长效管理目标。
下一步,平潭将结合正在开展的七大攻坚战,紧盯创城目标任务,着力解决影响城市形象的最突出问题,并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创城氛围,同心协力打造美丽文明新平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