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24日讯(本网记者 张立庆 实习生 黄家琪) 前不久,福建省委出台了《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6月24日下午,省台港澳办与省发改委、省教育厅联合举办有关42条“实施意见”的情况说明和政策解读。省台港澳办副主任郑一贤、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王建南、省重点办常务副主任江智光介绍了相关情况。
郑一贤介绍,省委出台《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也是着力在海峡两岸融合发展上先行先试、闯出新路的具体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影响力和吸引力。
江智光就福建省《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解读了推进“小四通”的相关政策。
推进金门、马祖“小四通”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记者了解到,《意见》在通水通电通气通桥的项目建设以及建立“小四通”商谈机制等均进行了部署。目前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建立了工作机制。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小四通”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小四通”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近日,省委成立了相关工作组,每项工作组均由省领导负责并明确牵头部门。 形成了初步方案。综合考虑福建优势和金门、马祖情况现状以及两岸合作基础,形成了“小四通”的初步方案,对各项互联互通均明确了近中远期实施方案,并将进一步制定详细工作方案。 推进了具体工作。在通水上,泉州、晋江市政府已成立向金门供水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福建向金门供水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在此基础上,还要建设龙湖水库与虺湖等联通工程,为金门通水提供第二水源保障。并开展金门供水水源整治。马祖通水涉及的连江官岭至黄岐输水管道工程已开展设计工作,实现可向马祖供水船运每天1000吨。在通电上,已明确采用柔性直流输电系统,分别从厦门翔安、福州连江的220千伏变电站引出经换流后通过海缆与金门、马祖实现联网。采用柔性直流输电系统,能解决两岸电网频率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等问题。相关方案已经国家电网公司论证。涉及福建侧的输配电配套工程已在开展前期工作,争取部分工程年内核准开工。在通气上,已初步确定通气方式,目前正在开展商务合作协商。具体来说,就是按照先船运后管道的方式推动由我省沿海向金门、马祖供应天然气。在通桥上,具体来说,就是要加快厦金大桥和福州连江至马祖通桥的可行性研究,同时做好与省内高速、铁路等接线工作。
江智光表示,通过实现“小四通”,将切实保障金、马地区的水、电、气等能源、资源的供应,以通电替代岛上柴油发电助力金门、马祖建设“绿色低碳美丽观光岛”,以通桥改善交通条件推动金门、马祖地区的旅游业发展。
小四通实现后,金门、马祖居民用电“同网同价”
金门通水后,福建与台湾方面签订了供水协议,给后续能源、资源的价格确定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对台湾同胞一视同仁”,“小四通”实现后,福建将以最大努力降低金门、马祖的用水、用电、用气成本,造福金门、马祖同胞。以通电为例,将按照“同网同价”原则进行电价商谈。所谓“同网同价”,就是在实现金门、马祖电网与福建电网联网后,以福建省内售电价格对金门、马祖进行电价结算。据了解,目前金门、马祖的发电成本是省内发电成本的2-3倍,通过“同网同价”,可最大程度让利金门、马祖同胞,降低金门、马祖用能成本,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台胞子女就学就近入学 来闽就读大学生可享5000元助学金
王建南解读了《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中涉及教育领域惠及台胞相关政策。
关于满足台胞子女就学需求。台胞子女就读幼儿园,可向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考虑区域内学位供给等情况,就近就便安排就读公办幼儿园。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向居住地所在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日常监护等情况,按就近就便原则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将台胞子女就学政策纳入每年秋季招生意见,并制定具体办理流程。
关于我省高校扩大对台招生规模。从2019年秋季开始,对省内高校新招收的台湾学生按每人5000元标准由省财政一次性发放入学助学金。另外,在校非延长学制的其他台湾学生按相同标准补发一次性助学金。具体助学金发放台湾学生名单,以11月底学信网在籍台湾学生数据为准。
闽台高校将开展本科层次“2+2”合作模式 颁发双方毕业证
为培养两岸教育交流人才,省教育厅将支持部分省属院校与台湾高校合作,试点开展“本科层次2+2,双授学位”合作项目,招收岛内台湾学生来闽攻读学位,即符合两校招收标准的在入学时双注册学籍,入学前两年在台湾高校就读,后两年在福建高校就读,符合双方毕业标准的颁发双方毕业证件。与以往闽台高校人才培养合作项目不同,“2+2”模式面向台湾学生,项目学生可在大学期间享受双校园生活,毕业获得大陆和台湾双文凭,在两岸创新创业就业中更具竞争力。该合作项目由部分闽台高校在课程学分转换、专业课程体系衔接进行了充分论证,下一步将进行试点招生。
关于扩大招聘台湾教师来闽执教。在基础教育教师引进方面:从今年开始,在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台湾居民,可申请参加大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资格证考试每年分为春秋两季,具体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考试内容和要求等与大陆申请人相同。取得大陆教师资格的台湾教师可应聘到我省相应学校任教。我省各地将安排周转编制用于引进台湾教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采取直接考核等方式公开招聘纳入编内管理,与我省事业单位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在引进高等教育教师方面:鼓励高校引进的台湾教师,由省财政按每人每年10-12万元标准给予补助,我省将为台湾教师专业成长提供相应平台。
关于拓展教育领域交流合作。近年来,省教育厅积极推动闽台高校开展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已遴选福州大学等30多所高校与60多所台湾高校和近200家台资企业通过闽台合作二级学院、“4+0”、“3+1”“校校企”等模式联合开设近100个专业、培养人才近4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