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庄雅君)市民一定还记得周一那个被6.2级地震叫醒的早晨,不少人至今仍心有余悸。记者获悉,厦门去年就已实施巨灾保险制度,如有相关损失,市民可报案索赔。记者从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了解到,截至27日9时,此次地震厦门巨灾保险报案共接到5起,查勘核损、定责的工作正在进行中。
去年5月12日,厦门市民政局代表市政府与共保体代表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签订厦门市巨灾保险协议,厦门由此成为全国第三个推行巨灾保险制度的城市。据了解,厦门巨灾保险由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与平安财险、太平洋财险、国寿财险和太平财险5家保险机构组成的联合体共同承保。在承保期内,因台风、地震、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损失,可获得保险公司人身伤亡最高20万元、住房损失最高10万元、财产损失最高5000元的赔偿,该赔偿标准均为目前全国巨灾保险试点的最高标准。保障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3年期间巨灾保险保障范围与保障额度保持不变。
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理赔事业部总经理邓小荣告诉记者,截至2018年10月31日,共受理巨灾保险报案761件,符合保险责任并已赔付的有747件。从出险原因来看,财产损失最主要是雷击和暴雨所导致,分别达到458件和21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