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风易俗节俭办婚丧喜庆事宜有了遵循标准。日前,泉州市印发关于《泉州市移风易俗节俭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大力弘扬勤俭节约传统美德,破除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促进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持续向上。
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引领
《意见》提出明确的目标任务,即通过着眼改变有悖于公共环境、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陈规陋习、不良行为习惯,加强有利于公共环境、公共秩序管理的公共设施建设,敦风化俗,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乡村治理水平,减轻人民群众负担,最终实现全市移风易俗重难点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同时,《意见》对婚丧喜庆事宜均有具体要求。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不得妨害公共环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并倡导婚丧喜庆事宜不收非亲人员贺仪丧礼。
与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相关的政府行政服务单位、私营中介组织和个人,要加强行业自律,不得违反村(居)规民约等规定,不得诱导事主大操大办,开展相关服务要在市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依据。
全市党员和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村(居)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管好自己与家人,教育引导亲戚朋友和身边群众严格遵守移风易俗有关规定。积极引导泉籍企业家、华侨、港澳台同胞等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自觉遵守村(居)规民约。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一并公布了我市设置的移风易俗工作违法违纪行为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0595—28380306,通过向社会公开的形式,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