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时披露半年报
47家新三板企业被出具警示函
□本报记者 钟志敏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日前发布公告称,对47家未按时披露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14家公司第二次收到罚单
截至今年8月31日,共有79家公司未能按期披露2017年半年报,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具有合理理由以外的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其中32家出具了未按期披露半年报的合理理由,剩下47家因为没有合理理由而受到股转公司处罚。
中国证券报记者发现,在本批被处罚的公司中,有14家是第二次因为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而收到股转公司罚单,包括凌达汽车、宏润核装、安达通、嘉达早教以及10家ST企业。
此外,拟IPO企业白兔湖也在本次处罚名单中。公司去年6月进入上市辅导,并于今年年初完成了一轮2868万元的定向增发,累计股权融资2.2亿元。不过,由于提前使用募集资金,今年6月,股转公司对该公司及董事长兼总经理汪舵海采取了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股转公司表示,定期报告披露是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关键内容,更是投资者获取投资信息的重要渠道,希望各市场主体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充分重视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现象增多
今年,新三板市场出现了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行为异常增多的现象。6月23日,股转公司集中对559家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报的挂牌公司实施了自律监管。6月30日是新三板延期披露2016年年报的最终截止日,100家企业压哨发报,但仍有18家挂牌公司未能发布2016年年报。7月1日,全国股转公司宣布对这18家公司实施强制摘牌。
2016年10月,股转系统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指出,如果挂牌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严重失信、欺诈挂牌、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重大违法等五种情况,公司会被施行强制摘牌措施。
面对今年以来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行为异常增多的现象,股转公司表示,将进一步优化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手段,督促挂牌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质量,遏制信披违规的现象恶性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