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2日电 21日,弘康人寿在其官网发布公告,就保监会【2017】24号监管函相关事项作出声明:监管函所涉事项,是因公司相关人员对偿付能力编制规则理解偏差导致,不存在报送虚假数据行为;同时,公司已按照保监会要求,重新修订并上报公司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据弘康人寿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司已经修订了偿付能力报告,新报告除改为成本法计量外,其他基础数据和内容与原报告完全一致,并已完成了向保监会的报送。针对外界关心的公司偿付能力是否充足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修订后的偿付能力依然在100%以上,偿付能力充足,不会影响业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