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共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福建省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福建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福建省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丁毅黎(女)、王学勇、叶先宝、叶道明、兰鸣伟(女)、成杨、刘泓、刘亚忠、许志勇、李平、张永海、陈云增、陈建平、陈冠东、欧启水、金麦子(女)、周顺桂、郑慧玫(女)、赵文胜、徐钢、徐雅芬(女)、高莹(女)、高小平(女)、郭文忠、唐福来、黄茂兴、黄新华、赖应辉为福建省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