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2月20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庄严 通讯员 李加进)近日,宁德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方案》,要求对民营企业农民工和困难员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并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受理条件,降低受理门槛,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工伤案件的,免除经济困难审查。
根据方案,宁德市将积极为民营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建立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及时发现民营企业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开展调处。在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多发的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或建立调解联系点。加强行业性、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依托各类商会组织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实施方案就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作出规定,对民营企业和人员的一般违法行为,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依法必须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处置涉案财物的,必须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结案后及时解封、解冻非涉案财物。